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儋州公路分局责任清单
目 录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二、职责边界表(无)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涉路施工行政许可监管制度
(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本市范围内)事项监管制度
四、公共服务事项(无)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授权委托,主要承担贯彻执行根据有关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负责本市范围内国道、省道的养护、改造及路政管理;负责辖区的国道、省道养护投资计划的编报、实施等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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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 |
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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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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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涉路施工行政许可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涉路施工许可事项的申请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1、该涉路施工活动是否按照程序进行了审批;
2、该涉路施工活动施工过程中是否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造成了影响;
3、涉路施工中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规范;
4、涉路施工活动完工后的事后检查,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是否保障完好。
三、监督检查方式
1、要求各路政巡查中队按照管辖原则对各项涉路施工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2、分局路政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上路巡查,检查路政巡查日志。对监督项目达不到许可要求的,督促其整改。
五、监督检查程序
1、部分检查下发检查通知,部分检查实行随时抽查;
2、持有效执法证件进行检查,每次不得少于2人;
3、实行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
4、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相关资料归档。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责令路政巡查中队通知当事人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对整改事项进行督查。
(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
(本市范围内)事项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的申请单位或个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1、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是否按照程序办理了超限运输通行证;
2、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是否借用或伪造了超限运输通行证;
3、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对公路、公路桥梁是否造成危害;
三、监督检查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来进行检查
四、监督检查方式
1、要求路政巡查中队、流动治超中队、东成超限检测站对行驶在本辖区内的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2、公路局路政部门上路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五、监督检查措施
上路巡查,检查路政巡查日志
六、监督检查程序
1、执法人员上路巡查,持有效执法证件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进行检查;
2、每次上路执法不得少于2人;
3、对大件运输的车辆需要作出通行方案,在本辖区内派人进行护送;
4、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相关资料归档。
七、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检查的情况,对超限运输车辆擅自上路行驶的,责令路政巡查中队、流动治超中队、东成超限检测站告知当事人马上停止行驶,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办理好相关的合法手续后方可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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