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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17
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党组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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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事形式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党组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1、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15日召开一次,因特殊原因可提前或推后召开,遇有重大事宜,可随时召开。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参加会议的成员不得少于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以上。研究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会议方能举行。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3、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也可委托党组某一成员主持。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4、会议记录要字迹清楚、工整,记录内容要完整、齐全,并妥善保管,按时存档。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议事内容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指示、文件,并围绕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工作部署。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讨论决定局内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方面的意见、决议、决定及重大措施。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3、讨论决定局年度及长远工作计划,讨论决定局及直属单位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重要办公设施的购置事项。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4、审查讨论局财务预、决算情况。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5、研究决定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事宜。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6、研究决定呈报上级机关的重大事项。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7、讨论决定本局干部任免及其内设机构的调整与改革事项。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8、讨论决定有关奖惩、考核、调入、调离、辞退工作人员等人事工作事项。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9、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三、议事程序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1、需提交党组讨论研究的议题,先由党组主要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再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待各种准备完备后,方可提交会议。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已经确定的议题,由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会议人员。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3、凡需表决的议题,须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讨论通过。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4、会后,办公室负责人向因故没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通报会议情况。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5、凡属党组通过的事项,均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实施情况和结果反馈上报党组,办公室要根据情况搞好督办、催办、考核。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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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会议议事规则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一、议事形式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局长办公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局长办公会或局长办公扩大会议。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1、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会议参加对象为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3、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事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4、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需要表决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5、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的意见,都应记录备案。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议事内容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听取各站、中心、岗、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讨论、分析前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和对策。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3、讨论决定,安排全局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工作;通报本系统内、外重要情况。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三、议事程序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1、需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先由局长、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再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待各种准备完备后,方可提交会议。如所讨论议题的分管领导因故缺席,该议题一般不提交本次会议讨论。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已经确定的议题,由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会议人员。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3、凡需表决的议题,须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讨论通过。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4、会后,办公室负责人向因故没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通报会议情况。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5、凡属局长会议办公会议通过的事项,均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实施情况和结果反馈上报办公室,办公室要根据情况搞好督办、催办、考核。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工作考勤制度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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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凡无故在当天上午8:00、下午2:30不到岗为迟到,上午12:00、下午5:30前离岗为早退。凡不到岗、空岗(临时请假外出除外),又没有获准外出、出差、请假的视为旷工。一个月中早退、迟到达8次,累计时间达4小时者算为旷工1天,余者类推。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实行指纹考勤制度。干部职工上、下班须亲自按指纹考勤,他人代替无效,局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月终由办公室汇总公布出勤情况,作为干部职工政绩考核、晋升、奖罚的依据。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三、实行出勤奖罚制度。干部、职工每月上岗达22天算满勤,超过22天算超勤。满、超勤的按规定逐月发给补助。年终按评比奖励档次,分别发给奖金。事假、病假、产假、公休假不发给出勤补助,一年中请假天数不超过公休假天数的,照发给奖金。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四、凡在节假日开会、值班的或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认可加班的视为出勤。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五、当月中旷工1—3天者,按旷工天数扣除本人当月补助的5%;旷工4—6天者,扣除本人当月补助的10%;旷工6—10天者,扣除补助的50%;旷工11—14天者,扣除当月补助。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六、干部职工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15天,一个月中累计达法定工作日天数,除按前款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按人事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处理。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七、凡属上班不正常、工作不负责任、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又屡教不改者,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点名批评,并责令其写检讨书保证今后悔改。若点名批评达3次者,给予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岗位3次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辞退手续。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八、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者,视其情节给予大会批评,扣发奖金,赔偿经济损失,行政记过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九、实行请假审批制度。干部职工请假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作意见,报分管副局长批准;3天的由部门领导作意见,报局长批准;4天以上的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审批。部门正副职领导请假1—2天的,由分管副局长批准,并告知局长;3天的由分管副局长作意见,报局长批准;4天以上的由局党组会议审批。局长请假,经分管副市长作意见,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副局长请假由局长作意见,报分管副市长审批。所有干部职工非特殊情况,请假一律不超过5天。凡获准请假的,要及时将请假条报办公室存放,以便于累计当月出勤情况。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十、干部职工请病假,须提交市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局长审批。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十一、实行公休假制度,需要安排公休假的工作人员按国家公休假规定办理。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十二、每周一上午为各岗办公室卫生检查时间,每周五下午5:30各岗搞好本岗卫生区的卫生,每月局全体干部职工搞一次卫生。S4a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十二、本制度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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