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30 11:40
关于加强近期返乡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返乡人员管控,保护全镇居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将返乡人员疫情期间居家健康监测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有上海旅居史人员的排查。发现有上海旅居史人员第一时间上报镇指挥中心。
二、做好省外返琼人员的排查。发现外省返琼人员第一时间向镇指挥中心报备。
三、对于外省返乡人员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非涉疫区人员要进行三天两检;
(二)除上海之外的涉疫区返乡人员要要进行四天三检;
(三)从即日起至上海疫情结束,上海返乡人员要其签订告知书(附后),进行严格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监测期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须向村(居)委会报备。7天监测后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居家观察人员的要求:
1.要单人单间,被观察人员要有独立的卫生间,不与他人共用卫生间;不与其他人员接触,包括家人。
2.不与家人同桌吃饭,不用共物品。
3.出来与人短暂接触要戴口罩。居住的空间要尽量通风换气。
四、村(居)委会职责
(一)各村书记为防疫的第一责任人,网格员为具体负责人;(名单附后)
(二)负责与返乡人员签订告知书并做好监督;
(三)负责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体温的催报和记录,如有异常报镇指挥中心;
(四)不定期抽查监测人员是否外出。
五、镇疫情指挥中心职责
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居)委会开展上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每天上午向各村发布全国涉疫区信息,向各村发布上级下发的返乡人员信息,汇总各村信息,处理突发情况。联络人:梁开臣 电话:18589542686。
附件:1. 中和镇返乡人员排查和管控人员名单
2.告知书范本
儋州市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
中和镇返乡人员排查和管控人员名单 | |||||
序号 | 村(居)名称 |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长村村委会 | 负责人 | 吴景新 | 支部书记 | 13976929426 |
网格员 | 吴文生 | 网格员 | 17389755537 | ||
2 | 黄江村委会 | 负责人 | 赵珍育 | 支部书记 | 13034958885 |
网格员 | 赵显荣 | 网格员 | 13976496742 | ||
3 | 五里村委会 | 负责人 | 羊冠精 | 支部书记 | 17789783998 |
网格员 | 羊大创 | 网格员 | 17789767988 | ||
4 | 横山村委会 | 负责人 | 何若盛 | 支部书记 | 13086088553 |
网格员 | 何照堂 | 网格员 | 13016250098 | ||
5 | 山春村委会 | 负责人 | 梁业多 | 支部书记 | 13976617532 |
网格员 | 许永盛 | 网格员 | 13698928330 | ||
6 | 和平村委会 | 负责人 | 李显多 | 支部书记 | 13807552738 |
网格员 | 吴伟强 | 网格员 | 17763871658 | ||
7 | 灵春村委会 | 负责人 | 许其杰 | 支部书记 | 13198955711 |
网格员 | 洪业助 | 网格员 | 13807554049 | ||
8 | 环龙村委会 | 负责人 | 羊金康 | 支部书记 | 13976809152 |
网格员 | 羊雄德 | 网格员 | 15091919622 | ||
9 | 七里村委会 | 负责人 | 何耀助 | 支部书记 | 17733186168 |
网格员 | 何学传 | 网格员 | 18889993823 | ||
10 | 高第村委会 | 负责人 | 朱裕官 | 支部书记 | 13617562269 |
网格员 | 董文锦 | 网格员 | 15808959996 | ||
11 | 水井村委会 | 负责人 | 曾木相 | 支部书记 | 18177801109 |
网格员 | 曾学耀 | 网格员 | 13976491628 | ||
12 | 中和居委会 | 负责人 | 周嘉祥 | 支部书记 | 13036058090 |
网格员 | 彭锦樟 | 网格员 | 15103639984 |
附件2
中和镇返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
为落实好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现要求你自2022年 月 日起,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自我健康监测,具体措施如下:
一、要单人单间,人员要有独立的卫生间,不与他人共用卫生间;不与其他人员接触,包括家人,并做好每天2次体温检测并上报村(居)委会。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不与家人同桌吃饭,不共用物品。
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所在村(居)委会责任人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与人短暂接触要全程配戴口罩。
四、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可疑症状(发热、干咳、咳痰、鼻塞、呼吸苦难、流涕、咽痛、头痛、乏力等不舒适症状)。第一时间做好防护措施,并主动告知所在的村(居)委会,不得隐瞒。
五、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上海返乡人员实行前“四天三检”,第七天一检;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涉疫区返乡人员实行“四天三检”;非涉疫区返乡人员实行“三天两检”。
村(居)委会
2022年3月30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