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6 10:44
关于建设海南海洋渔业产业园区
第0464号
提案人:陈江(海南长城集团、三沙江鹏海洋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主办: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市资规局、市财政局
海南是海洋大省,管辖海域面积占全国海洋面积的三分之二,海洋是新时期海南发展的宝贵资源与重要动力。2019年全国渔业实现总产值26406.5亿元,而海南渔业总产值仅584.5亿元,在沿海各省排名最后,属“海洋资源最优、渔业产值最小”的典型状况。目前海南海洋渔业产业发展现状是渔业基础设施落后,近海海洋渔业资源枯竭,深海养殖没有规模化,缺乏远洋捕捞渔船指标,岸上高位池养殖也因环保问题基本关停,种苗繁育、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基本空白,岸线资源利用率低,船舶、海洋装备的维修和制造达不到新的发展要求,以休闲渔业为主的海上旅游也基本发展不起来,如何实现国家赋予海南的“南海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战略地位,如何实现沈晓明书记提出的“引导渔民往岸上走、深海走、休闲渔业走的‘三走’战略”,我们都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我省目前有生态软件园、高科技产业园、医疗先行区、国际教育先行区、进出口贸易加工区、总部经济区等11个产业园区,琼中湾岭还有农副产品加工区,而全省恰恰没有海洋渔业产业园区。为此,为实现国家南海战略目标,助力南海“一带一路”战略节点,我们建议应尽快在海南建立海洋渔业产业园,该园区应由陆上和海上两部分组成,园区应具有种苗繁育、岸上工厂化养殖、深海养殖、海洋牧场、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海产品贸易、船舶维修制造、海上后勤保障服务等功能。据业内经验,岸上渔业养殖本来具有很高的附加值,但发展不起来主要是因环保问题,而没有规模也解决不了环保问题,因为经济效益上不来,所以岸上工厂养殖化、集中化、规模化养殖是未来渔业产业养殖发展的趋势,创立一个岸上工厂化养殖基地也是未来海边渔民发展转产的主要方向。
经我们调研考察,海南东部沿海地区台风多、海况差,不利于海洋渔业经济的稳定发展,而西部沿海地区具有台风影响小,海水水质优良等优越条件,且西部临高的新盈、儋州的白马井、海头一带本身就是渔业捕捞、养殖的主要地区,目前海南省也已在儋州海头片区外海规划了8000公顷海洋牧场以及深海养殖区,而临高近海海域几乎全部属于白蝶贝自然保护区,因此在儋州海头地区设立海洋渔业产业园区最为合适,该地区面向北部湾,毗邻洋浦港,有国际贸易、加工、航运优势,有丰富的港口资源、海岸资源和土地储备资源,有熟练的养殖、捕捞渔民。 在该地区设立海洋渔业产业园还有利于解决该地区乃至西部渔民的转产转业问题。
具体建议如下:
1.尽快在儋州建立海洋渔业产业园,并赋予该园区与其他产业园区相同政策支持;
2.在该园区的用海、用地、造船指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或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降低海域使用权的使用费用;
3.加大金融、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设立海洋渔业产业专项基金,助推我省海洋渔业产业的发展;
4.扶持将该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南海渔业贸易交易中心、水产品加工中心、冷链物流中心。
答复如下:
C类
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64号提案的答复
陈江委员:
您在省政协第七届第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464号提案《关于建设海南海洋渔业产业园区》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海洋渔业产业园事宜
儋州市海岸线长230.55公里,管辖海域面积约为5870平方公里。2020年12月22日,我市已印发并实施《儋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共划定水域、滩涂面积199131.98公顷,其中养殖区面积44661.36公顷,限制养殖区面积74839.3公顷,明确可用于渔业生产的水域、滩涂区域,其中包括已经进行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滩涂。为科学合理布局我市陆域水产养殖产业,市农业农村局已委托技术单位编写《儋州市陆域水产养殖布局规划(2021-2030年)》,从现状调研、数据监测、规划相符性等角度出发,划定水产养殖产业集群区或水产养殖产业园的分布区域等,并计划将该区域纳入《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为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预留空间。“十四五”期间,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全省渔业产业园区进行布局规划,我市将积极对接省级部门,并衔接我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渔业发展相关规划,在此基础上,提出需省级有关部门解决的事项,为本地区水产养殖产业集群区或水产养殖产业园落地实施创造条件。
二、给予用海、用地、造船指标等政策支持及降低海域使用费用事宜
(一)用海。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水产养殖清退整改工作中渔民转产转业养殖用海审批和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的意见》(琼自然资函〔2020〕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渔业用海审批等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2908号)等文件,规定了涉及海域使用金相关优惠政策,简化海水养殖、海洋牧场等建设项目海域、环评审批管理,即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对选划的渔业用海海域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市农业农村局计划委托技术单位对光村银滩附近滩涂、海域进行统一的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面积约3000亩),正在进行项目招标代理的公告,可减少项目用海的前期审批投入费用。市资规局已草拟《儋州市渔业用海审批及减免海域使用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
(二)用地。根据《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0〕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设施农业等项目占用林地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4号),已明确了使用耕地、林地等,备案及审批的办理程序。
(三)造船指标。为有效加强渔业生态保护和资源养护,推动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全省内进行捕捞渔船的减船转产工作,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目前无法增加新的渔船指标,新造渔船指标只能淘汰报废拆解旧船。
三、加大金融、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对海洋渔业产业的发展,2018年以来,我市共安排渔业产业相关资金共计13,331.15万元,其中主要用于支持渔港航标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6,000万元,人工鱼礁海洋牧场建设资金2,888.1万元,渔港及避风锚地升级、建设资金2,698.23万元,重力式深水网箱标准箱和桁架类大型养殖设备标准箱补助1,040万元以及开展规划、环评、渔业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经费704.82万元。为促进我市海洋渔业产业发展,进一步扎实渔业转型升级,将继续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现行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和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加大对我市海洋渔业产业园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厅正在牵头和社会资本合作,推动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按照“母子”架构运作,可通过项目直投或设立项目制专项子基金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支持海洋渔业领域地企业或项目落地发展。
四、打造南海渔业贸易交易中心、水产品加工中心、冷链物流中心等事宜
对符合申报主体资格且有冷库建设需求意愿基础上,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0〕333号),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对完成建设任务的申报主体按设施造价30%的标准对其实施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
衷心感谢委员对我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儋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谢珊珊
联系电话:2388625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