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标题: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00001434900821989-1/2018-00139 分  类:公示公告/ 发文机关:儋州市光村镇 成文日期:2017年02月0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08日 时效性:

        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儋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由光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全镇公开信息情况编制而成。《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11日到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光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细则》,认真扎实的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按月收集公开的内容,按时公开。同时,要求下属各单位都相应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信息公开。另外还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人大主席、纪委委员和基层单位的支部书记组成的监督小组,他们定期监督镇政府及下属各单位实施校务、企务、村务公开工作,并负责监督公开的内容是否属实。

         

        二是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从制度建设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完善了《光村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光村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和申请公开制度》、《光村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光村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方案》等,通过严抓制度的实施来保障公开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不断扩宽信息公开的渠道。2016年,我镇继续加强与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的合作力度,公开报道光村在建设西部中心城市核心区过程中的先进事迹和乡镇动态新闻。

         

        (二)信息公开载体

         

        1、信息公开栏。政府大院内设两处信息公开栏;

         

        2、简报、问卷;

         

        3、便民服务窗口;

        best365官网手机版_365bet怎么样_healthy 365 app

         

        4、政府网站;

         

        5、广播;

         

        6、新闻媒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共339条,12期财务公开,惠农、民政、计划生育等信息公开25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的形式主要采取橱窗形式公开,我镇在办公大楼南面和北面分别设置了两块大型户外公开栏公开镇政务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做到每月公开一期,政务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期,财务全年公开12期,政务全年公开4期,并在每月的15日前公开。2016年我镇政务公开共出了12期。

         

        2、简报、问卷等形式公开。2016年我镇共编印了综治和禁毒工作简报97期,一创五建工作简报11期,加强了政府部门工作的公开化。

         

        3、便民服务窗口公开。2015光村镇应急避难所建成并投入使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于一楼大厅,实现制度上墙,公开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并编印了便利于群众的服务指南,指导群众办事。服务中心还专门设立了信访投诉窗口,让各类信访投诉案件都能通过窗口结转,解决了群众投诉无门的问题。

        best365官网手机版_365bet怎么样_healthy 365 app

         

        4、政务网站公开。依托儋州市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单位职能及领导分工及业务进展等信息都进行了公开,对于时效性较强的公开内容都及时地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布。

         

        5、广播站公开。镇内设广播站,每天都及时通过调频广播将政务信息向群众播放,我们还指定专门的广播员,对镇内的重大事项和热点新闻进行及时的采访和编写稿件公开,确保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全镇性的重大活动都能让群众及时知晓。

         

        6、媒体公开。我镇继续加强与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的合作力度,在《今日儋州》开设了《连线光村》专栏,公开报道光村在建设西部中心城市核心区过程中的先进事迹和乡镇动态新闻。2016年,我镇在《海南日报》刊登稿件18篇,《今日儋州》刊登稿件123篇,儋州电视台播放新闻36条,《光村新貌》专题栏目52期,取得了很好的政务公开实效,社会反响良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镇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镇尚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1、随着政府工作职能的转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更加具体和深入,但目前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2、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我镇大部分职能部门都能做到及时有效公开,但还存在个别职能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向群众公开。同时,镇一级在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工作,以及听取公众意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3、监督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群众的监督和有关部门采取适当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做得还不够。

         

        六、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简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加强光村政务网信息公开工作。

         

        3、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