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妇字<2013>9号
关于做好贫困母亲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妇联,地方农场女工委员会、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
为了全面掌握贫困母亲状况,更好地为贫困母亲提供服务,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贫困母亲情况的调查工作:
一、调查对象
全市贫困母亲:年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线(2300元)的贫困母亲;年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母亲;自身无脱贫能力的单身母亲、英烈母亲及妻子;因病致贫、返贫的“两癌”贫困母亲。
二、调查主要内容
主要调查了解贫困母亲的家庭经济收入及支出情况、子女基本情况、主要困难及帮扶需求情况等,具体调查情况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贫困母亲调查工作,统筹安排相关工作,组织人员深入贫困母亲家庭,如实真写贫困母亲个人情况调查表。
(二)强化协调配合。此项调查主要是了解情况,为今后帮扶助困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妇联组织要加强与社区、村委会协调,摸清并掌握贫困母亲家庭的具体情况和愿望诉求。有自强自立贫困母亲典型的,向市妇联上报其事迹材料。
(三)请于2013年8月8日前将《贫困母亲个人情况调查表》及贫困母亲事迹材料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到市妇联城乡部。邮箱:23322101@163.com。联系人:谢瑞桃 。联系电话:23837986
附件:贫困母亲个人情况调查表
儋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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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贫困 母亲 调查 通知
(共印23份)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