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1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勇军辞去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